发布时间:2020-10-27
(1)当EPS带多台电动机同时起动时,则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:EPS容量=(带变频起动电动机功率之和+带软起动电动机功率之和)×2.5倍+带星三角起动电动机之和×3倍+直接起动电动机之和×5倍。
(2)当EPS带多台电动机且分别单台起动时(不是同时起动),则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,EPS容量=各个电动机功率之和,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① 上述电动机中直接起动的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容量的1/7;
② 星 - 三角起动的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的1/4;
③ 软起动的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是EPS的1/3;
④ 变频起动的最大的单台电动机功率一般为不大于EPS即可,但由于电动机所配变频器的运行会对其输入侧产生较大谐波电流,因此,应在变频器输入前端加装合适的三相交流电抗器,否则需加大常规三相逆变型EPS与负载的功率匹配比(一般为2∶1以上)。
⑤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,则应按上述条件中的
最大数调整EPS的容量,电动机起动时的顺序应直接起动的在先,其次是星 - 三角的起动,有软起动的起动,最后是变频起动的起动。
(3)当混合型EPS带混合负载时,EPS的容量应遵循如下原则:EPS容量=所有负载总功率之和,但必须满足以下六条件,若不满足,则按其中最大的容量来确定EPS容量。
① 负载中直接同时起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/7;
② 负载中星 - 三角同时起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/4;
③ 负载中有软起动同时起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是EPS容量的1/3;
④ 负载中有变频器起动,起动的电动机功率之和不大于EPS容量(变频器输入前端装有合适的三相交流电抗器);
⑤ 同时起动的电动机当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容量。电动机功率当量 = 直接且同时起动电动机总功率之和×5倍 + 星 - 三角且同时起动电动机总功率之和× 3倍 + 软起动且同时起动电动机功率之和×2.5倍+变频(变频器输入前端加装有三相电抗器)且同时起动电动机功率之和。若电动机前后起动时间相差大于1min,均不视为同时起动。
⑥ 同时起动的所有负载(含非电动机负载)的当量功率之和不大于EPS容量。同时起动的所有负载的功率之和 = 同时起动的非电动机负载总功率×功率因数 = 电动机当量功率。
当对常规三相逆变型EPS的逆变起动时间进行特设延长设计时,可缓冲电动机负载起动时大电流的冲击(特设的逆变型EPS必须具有带载起动的设计,即与动力设备在开机时必须同时起动),在这种情况下,特设的三相逆变型EPS与动力设备的功率匹配比原则上只需 1∶1即可。